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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民主制度和法律條文更重要的是民主精神和民主素養


陳柏惟被成功罷免,台灣的民主被成功傷害了一次。這是民主社會都有可能發生的事情,現在許多陳柏惟的支持者在檢討法律條文,是不是罷免條款過於寬鬆,是不是應該重新檢視相關法律條文。我們並不反對對於相關法律重新修訂,民主制度和相關法律訂定的目的是保護民主社會的健康發展。同時,也有相當一部分人認爲現在的罷免條款是民進黨主張修訂的,在陳柏惟被罷免後又要再次修法,似乎是削足適履的行爲。這個罷免的門檻要怎麽訂,是不是要定在足以罷免韓國瑜又不能罷免陳柏惟?我們認爲這絕不是修訂的重點,重點是在“罷免”的理由的認定上,如果只是少部分人可以無理由地否決之前多數人的選擇,那肯定是講不通的。這裏的重點在于有沒有正當的理由,而不再人數。如果有正當的理由,即使門檻定在25%也沒有問題。我們認爲民主選舉之所以設定當選人的任期就是表達人民支持這個當選人四年的服務期,只要當選人沒有違背競選時的承諾,沒有違法,都不應該進入罷免的程序。這裏就有一個誰可以決定,和如何判定的問題,我認爲這才是修訂法律條款的重點。以韓國瑜和陳柏惟的罷免案來看,前者是非常明確的背棄了承諾,而後者是完全沒有這樣的問題。韓國瑜在競選時做出了許多承諾,但如果他沒有事實違背承諾,跑去參選總統,那麽,罷免韓國瑜的理由也不充分。儘管他的一些承諾基本上被認爲不可能兌現,但畢竟他是有四年的任期,他也許最終沒有做到他承諾的123,但完全有可能做到沒有承諾的456,而最終的評價自然就是他四年後競選連任時的選民投票了。同樣的道理,陳柏惟剛剛當上立委才一年,就發動了罷免,而罷免理由完全和他立委工作是否稱職無關,實際上就是地方派系和國民黨利用這個罷免條款來破壞民主。這個時候,我們更要關心的是台灣的民主精神和民主素養,而不是為國民黨人破壞民主的實踐來歡呼,我們今天做了一個視頻節目“台灣的前途由台灣人民決定不應該是一句空話” 詳細分析了,台灣人民要怎樣去決定自己的前途,“台灣的前途由台灣人民決定”不是單純講台灣人民有這個權力,也是在說台灣如何發展也是由台灣人民的民主素養和民主精神來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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